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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

劇場發展與文藝思潮的轉向




文藝思潮的轉向
戲劇/劇場美學的發展
作者的權威
『作者』(author),是「權威」(authority);大寫的「作者」,更是創造天地的「造物主」(Author of all being),也就是聖經的
「作者」。
理解作品的兩個中心:
1)   社會歷史環境;
2)作者的個人心理。
Drama戲劇
詩-戲劇文學
劇作家主導
劇本乃一劇之本
作品的自足
形式主義、新批評
作品是一個自足的文本客體
重視讀者對作品的理解與把握
無視作品的歷史維度
切斷作品與社會歷史的關係
Theatre劇場
綜合藝術、劇場藝術
導演主導/作者導演
讀者的創造
接受美學
作品一經寫就、發表,「就變成一種意義、命運飄泊不定之物。它脫離了任何幻想的『中心』界定(社會環境、作者意圖、自足本文),而完全交與讀者(接受者)之手。

作品的意義只有在作品被讀者閱讀時才能產生,而讀者則千千萬萬、各個不同,根據各自的社會、文化、民族、時代等背景而對作品意義作出自己的理解。

「誤讀」為對閱讀、解釋和文學史的建構活動,是個具積極意義的詞,因為作品本來就沒有固定的唯一的意義。

羅蘭巴特:「作者已死。
Performance表演藝術
非文本
集體即興創作/文本互涉
跨文化、多媒體
反敘事、多義性
觀演互動/觀演者
文化實踐

在當代符號學和詮釋學的研究中,文本的範圍從傳統的文字作品,擴展至口語、聽覺、視覺表達等類型(言談、電視、電影、建築、繪畫、雕塑、裝置藝術、音樂、網際網路),進一步擴展其範圍及於每日生活中意義表達或建構的實踐活動,使生活世界及日常經驗也成為文本的一種,所謂「非文本劇場」中所指的即是傳統意義上的「劇本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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